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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有望提高 到底多少才是最好的
2018-03-07
全国两会正在火热进行中,期间产生很多的热点话题。其中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话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很多人都比较关注提高个税起征点这个话题的原因是因为它与人们的收入息息相关。但是你知道个税起征点有望提高到底多少才是最好的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国的个税起征点,目前是3500元(月),上一次上调是在2011年6月30日,距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7年。即使没有刻意改进2011年的税制,单单调整七年来的物价、工资、或人均收入的变化,也需要大量提高个税免征额。中国名义人均收入,这七年大约增加了80%,如果单单根据这项来调整,个税免征额需要增加到约6300元。不过,小编支持增加到8000元甚至一万元以上。
从历史上看,1980年时的个税免征额虽然只有800元,却是当时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十多倍。现在的个税免征额却远低于平均工资。因此,除了根据这七年的人均收入来调整,还有进一步大量提高的空间。
据说有一种观点,认为“简单地上调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这说法需要略微修正为“是不够的”,因为可能还要考虑到对家庭成员负担的程度等因素。不过,大量提高个税免征额,应该是有助于促进公平的。
大量提高个税免征额,如果影响政府总税收,除了可以适度增加高收入者的税率,更好的税收来源是大量提高外部成本税,包括环保税,例如碳的排放,汽油的消费等。这些税收,不但没有经济学者所论述的税收的扭曲成本或超额负担(100亿元的税,对经济造成130亿元的负担),反而有纠正作用的(100亿元的税,对经济只造成约70亿元的负担)。这是因为较高的税收鼓励人们少排放,少生产与消费对环境不利的产品,或采用比较环保的方式生产。
另外,对纯钻石性物品(消费者根据物品的市场价值来评价的物品)征税,不但没有超额负担,连负担也没有。征收100亿元的税,负担不是130亿元,也不是70亿元,而是0元。(由笔者在《美国经济评论》1987年的一篇文章论证。中文论述见《从诺奖得主到凡夫俗子的经济学谬误》)纯钻石性物品虽然不多,但混合钻石性物品(例如豪华车、贵重的酒、名牌商品等)却是到处都有的,有大量的征税可能性。
中国的个税起征点,目前是3500元(月),上一次上调是在2011年6月30日,距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7年。即使没有刻意改进2011年的税制,单单调整七年来的物价、工资、或人均收入的变化,也需要大量提高个税免征额。中国名义人均收入,这七年大约增加了80%,如果单单根据这项来调整,个税免征额需要增加到约6300元。不过,小编支持增加到8000元甚至一万元以上。
从历史上看,1980年时的个税免征额虽然只有800元,却是当时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十多倍。现在的个税免征额却远低于平均工资。因此,除了根据这七年的人均收入来调整,还有进一步大量提高的空间。
据说有一种观点,认为“简单地上调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这说法需要略微修正为“是不够的”,因为可能还要考虑到对家庭成员负担的程度等因素。不过,大量提高个税免征额,应该是有助于促进公平的。
大量提高个税免征额,如果影响政府总税收,除了可以适度增加高收入者的税率,更好的税收来源是大量提高外部成本税,包括环保税,例如碳的排放,汽油的消费等。这些税收,不但没有经济学者所论述的税收的扭曲成本或超额负担(100亿元的税,对经济造成130亿元的负担),反而有纠正作用的(100亿元的税,对经济只造成约70亿元的负担)。这是因为较高的税收鼓励人们少排放,少生产与消费对环境不利的产品,或采用比较环保的方式生产。
另外,对纯钻石性物品(消费者根据物品的市场价值来评价的物品)征税,不但没有超额负担,连负担也没有。征收100亿元的税,负担不是130亿元,也不是70亿元,而是0元。(由笔者在《美国经济评论》1987年的一篇文章论证。中文论述见《从诺奖得主到凡夫俗子的经济学谬误》)纯钻石性物品虽然不多,但混合钻石性物品(例如豪华车、贵重的酒、名牌商品等)却是到处都有的,有大量的征税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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